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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联社9月14日讯,证监会网站披露,作为星星科技(维权)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消息知情人,光大证券(维权)时任投行员工赵远军提前买入星星科技1141.22万元,但最终亏损532.58万元。证监会依法对赵远军处以共计460万元罚款,同时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

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2018年9月17日至2022年2月28日,赵远军在光大证券任职,为证券从业人员。2018年9月17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,赵远军实际控制并使用“赵某江”华泰证券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,交易相关证券。截至2022年4月25日,违规交易证券已全部卖出。经计算,该账户实际获利情况为亏损。

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来看,赵远军曾利用“赵某江”证券账户在星星科技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前火速建仓。赵远军内幕交易“星星科技”的过程及具体情况如下:

内幕信息形成及公开过程

2020年2月17日,光大证券康某结合星星科技情况和融资规则,设计了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方案。

2020年2月19日,康某向赵远军汇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情况。赵远军向光大证券相关负责人报告相关事宜,并指示康某进行重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。

2020年2月20日,康某向赵远军发送了相关分析报告。

2020年2月22日,赵远军参与了与星星科技方面就该项目进行的视频会晤。

2020年3月15日,星星科技发布相关重大资产重组公告。

星星科技发布的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在信息公开前属于2005年《证券法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。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2月22日,公开于2020年3月15日。赵远军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,知悉时间不晚于2020年2月22日。

涉案账户交易“星星科技”情况

2020年2月25日、28日,赵远军使用“赵某江”证券账户合计买入“星星科技”1,601,600股,成交金额11,412,229.52元。2021年8月18日、19日,赵远军累计卖出“星星科技”1,601,600股,成交金额6,095,945.00元。经计算,上述交易亏损5,325,882.10元。

从星星科技当时股价来看,在2020年2月25日至2021年8月19日期间,该股股价累计下跌超50%。赵远军买入星星科技的日期(2020年2月25日、28日),该股收盘价分别为7.48元/股、6.41元/股;其卖出星星科技的日期(2021年8月18日、19日),该股收盘价分别为4.15元/股、3.70元/股。

赵远军被罚460万,10年市场禁入

处罚方面,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到,结合赵远军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如下:

一、根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,对赵远军处以400万元罚款。

二、根据2005年《证券法》第二百零二条规定,对赵远军处以60万元罚款。

赵远军违法情节较为严重。根据规定,证监会决定:对赵远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,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,在禁入期间内,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、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,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、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职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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