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 月 7 日,商务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药监局发布《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拟允许在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南京、苏州、福州、广州、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。

《通知》表示,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、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。

图片来源:商务部官网

对此,丁香园社区进行了热议。

丁香评论员 @viouun:市场的竞争,对我们医生只有好处,提升技术就是王道。

丁香评论员 @菩提仁心:人才流动会更频繁了,高层次人才进入外资越来越多。

该政策的提出会对医生产生哪些影响?是职业发展的新机遇吗?该帖已有 13W+ 浏览,300+ 站友在讨论区发表了自己的观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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